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正式刊出。2019年《指南》增加了很多新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知
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可登陆isis在线填报系统后下载) (或见附件2)以及《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注意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需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申请人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2019年《指南》中 “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3. 申请人在安排项目组成员时,应进行高级称职人员获资助(含参加)项目查询,杜绝人员超项。可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进入主页→资助情况→项目查询→人员获资助项目信息查询)对申报和参加该类项目人员进行查询。
4. 避免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申请人应逐项阅读《项目申请人承诺书》和《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6),严格按照形式审查的有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二、2019年申请重大变化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重点在于建立符合新时代科学基金资助导向的分类申请与评审机制。具体改革举措详见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ggjc.html,请申请人认真研读并加以注意。
1. 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评审
(1)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800字以内)。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不在试点分类评审范围内项目的申请人,也需要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简要说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项目申请接收工作结束后进行与科学问题属性选择与填写相关的数据统计与分析,为今后全面推行分类评审奠定基础。
(3)188比分直播分类评审相关的说明视频正在制作中,请在2月上旬通过系统查看。
面上项目试点学科情况详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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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部 | 试点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 | B01-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 | H16 | 肿瘤学 |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选择申请代码时,请选择至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
2. 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2)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3. 为使评审专家更加注重标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将申请人参与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设置上限为10项。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各申请人填写前请详细阅读《2019年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国家自科基金申请书撰写指南》、《系统培训手册》(附件1)。
2、报告正文部分,请勿删除“报告正文”四个字,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年度研究计划”按整年写,不要分月写。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0年1月1日,终止时间20XX年12月31日。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基金项目,需在申请书正文“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请务必按照系统中的2019年《正文模板》(或见附件3.1)填写。
为保证项目参与人的信息准确,请申请人将《参与人模板》(附件3.2)发给各参与人,由其本人填写,再通过申请人核实后汇总上传。
(参与人员的证件号、出生日期、学历、职称、教育与工作经历起止时间等是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
3、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生命科学部青年及面上项目要求必须填写至最末一级,只填写到学科一级代码的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3)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4、上海师范大学作为合作单位盖章事宜
上海师范大学教师作为参与者,上海师范大学作为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书最后签章页需要盖上海师范大学公章的,请提供申请书的首页、第3页(即项目组主要参与者页)的复印件(上师大参与者签字)和《参与人承诺书》(附件5.1),至科技处审核无误后再到校办盖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项目中有合作研究单位
申请书《预算说明》中要写清楚: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也需在预算说明书予以说明。
申请书最后盖章页没有版本号,确定好申请书标题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请提前盖章,但请注意申请书标题和项目组成员不得改变,否则将导致题目不一致而形审淘汰。
(注:境外人员参与,是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不属于合作单位,不要盖公章和签协议)
6、以下几类情况,申请时有特殊要求:
(1)在站博士后:在站博士后人员需提供一份承诺函(见附件5.3),承诺函到所在学院盖章后,报送科技处备案。
(2)不是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没有与学校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
包括:(1)正在与学院或人事处办理聘用或入校手续的;(2)学院或学校准备引进的各类人员,正在商谈还没有办理手续的;(3)准备作为学校师资博士后的人员
以上人员要以“上海师范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请抓紧时间到人事处签订协议(联系人:张健锋,电话64328639,办公地点在行政楼4楼),科技处只对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才授权或确认申报。以上人员,在学校工作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为准;职称以现有的职称【有批文或证书的】为准,千万不要写将来才评定或认定的职称。
(3)作为参与者的境外人员: 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附件5.2),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知情同意书》上传至系统,同时纸质版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涉及生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报《伦理审查备案表》(附件5.4),校伦理委员会审核后出具《伦理审查证明》(附件5.5)。
7、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上传要求(逐项上传):
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应为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取得的代表性成果或者科技奖励。
(1)提供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2)如上传专著,可以只提供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3)如上传所获科技奖励,应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奖励证书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4)如上传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5)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电子版扫描文件;
(6)根据项目申请的需要,附件材料还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附件5.6)、不具有高级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附件5.7)、《伦理委员会证明》(附件5.4)、境外人员的《知情同意书》(附件5.2)、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与申请项目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件5.5)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部分和正文“面上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特别提示: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第(6)项需提供纸质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四、经费预算
1、申请人应当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项目预算。相关科目请依据“财教〔2015〕1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按照《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科技处注释版)》(见附件4.1)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表,并参照《样表》(附件4.2)据实填报预算说明。
2、特别注意: 根据基金委政策,原则上不支持开支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等通用办公设备,如确是开展科研所需,请在《预算说明书》中对该支出与科研工作的相关性进行说明。对于预算金额偏大、单价较高、数量较多的预算科目,要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
3、申请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也要经过评审专家审定,一旦项目获得资助,不允许在提交计划书时无故变更申请书中的预算。请充分预估项目期间要开支的费,慎重编制申请书预算。
4、自2017年起,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直接费用资助强度25万元/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项)。其它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注意参照《指南》中的平均资助强度。
五、特别提醒
1、真实可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大了申请项目形式审查的力度,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将严格依照管理办法处理,请各位申请人保证对研究基础和前期工作叙述的真实性。同时,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5)项目书中涉及的申请人或其它人员的成果信息要准确和完整。论文等要列全所有作者,并标明所有通讯作者,对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是多位作者并列的情况,请忠实于论文出版时的作者排序和论文发表时使用的语言,对于在简历中改变所列论文发表时的语言或排名次序者,将被视为学风问题不予资助;
(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必须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7)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自签字,凡代签或签名与打印体不一致等引起的学术纠分由申请人负责。
2、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
各学院应组织专家会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申请项目进行认真审核,针对存在问题的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并在规定期间内督促老师报送纸质和电子的申请材料。
六、申请书的提交
1、2月28日16:00点前,申报电子材料网上提交(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稿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暂不要打印)。
教师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则可打印申请书并上交。
2、3月7日16:00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科技处:
(1) 申请人签字确认的《项目申请人承诺书》1份(见附件7.1);
(2) 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重点、优青和青年项目除外)
(与电子稿版本号一致,带有“NSFC 2018”水印字样)
申请书报送要求:
申请书及附件(特指有关推荐信、同意函、证明信等)装订成一本,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普通装订(签字盖章页放在最后一页、本人签字,不能用个性签名,签名须和打印体姓名完全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盖好法人公章)。
请各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申请规定,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按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因不按时提交、超项申请或形式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无效申请由申请人负责。未经学校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基金委不予授理。
注:由于全部项目通过在线申报,高峰期可能网络延迟或无法打开,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余强邮件及电话:yuqiang@shnu.edu.cn,64322117
申请人请联系科研秘书加入微信群:“上师大国家自科基金”,后续安排均在此群告知。
另: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单位咨询。基金委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电话
http://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16/index.html
九、附件(打包下载)
1.2019年NSFC项目在线申报说明
国家自科基金申请书撰写指南(重要)
网上填报系统培训手册
2.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
3.正文模版、参与人模板
4.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科技处注释版)、预算说明(样表供参考)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
5. 共同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推荐信、导师同意函、伦理审查表等
6.申请人承诺书及形式审查表
7.基金委各科学部咨询电话
科 技 处
2019年1月22日